按照《北京健康城市建设促进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团体具体情况,制订本团体民主决策制度。
第一条 本团体的重大决议、决定及变更事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决定。
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团体的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,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【详细】
2014-07-02
2019-06-08
2019-03-24
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(2018版)的通知
2018-08-07
2018-08-08
2018-08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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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8-15